政策法规
学会简介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廖明同志。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5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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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传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肉鸡产业发展短板、做强肉鸡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齐肉鸡养殖短板 

  为解决肉鸡养殖水平不高、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近年来,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从201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累计创建4805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其中家禽1146个,对部分达到标准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予以补贴。同时,依托国家肉鸡产业技术体系、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和企业等方面力量,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通过示范带动,提升肉鸡生产水平。二是推进产业化经营。总结推广了一批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既有“公司+基地(合作社)+规模养殖场”模式,也有种鸡繁育、饲料生产、商品鸡饲养、屠宰加工、批发零售等一体化经营模式,较好解决了产加销脱节的突出问题,加入产业链的养殖户收益较为稳定。三是纾解肉鸡养殖困难。在禽流感疫情期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种禽生产能力、病鸡扑杀补贴、贷款贴息、免征所得税等政策措施,有效缓解禽流感疫情影响,促进了肉鸡生产快速恢复和发展。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多措并举促进禽肉水产品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0〕222号),指导科学应对疫情影响,通过将肉鸡产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金融支持等方式,帮助行业渡过难关。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编制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进一步完善保险、信贷等政策措施,加快肉鸡养殖转型升级,促进肉鸡全产业链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肉鸡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种鸡生产、肉鸡补栏情况和鸡肉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做好市场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安排生产销售,降低市场风险。 

  二、关于积极培育本土肉鸡品种 

  目前我国肉鸡品种类型主要包括白羽快大型肉鸡、黄羽肉鸡和肉杂鸡三种。优良品种是肉鸡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部高度重视肉鸡遗传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配套系的培育工作。一是推进肉鸡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2个国家级地方鸡种基因库和25个国家级保种场,制定了地方鸡种保种技术方案,使清远麻鸡等一大批优良品种成功实现了产业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二是完善肉鸡品种培育和供种体系。2014年以来,制定实施《全国肉鸡遗产改良计划(2014—2025)》,遴选了18家国家肉鸡核心育种场、17家肉鸡良种扩繁推广基地。2019年启动了《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组建了白羽肉鸡攻关组,加快培育适合我国饲养环境和养殖模式的白羽肉鸡。截至2019年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通过黄羽肉鸡配套系56个,保障了高品质肉鸡鸡苗的稳定供应。三是强化肉鸡种业科技支撑。成立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及家禽专业委员会,组建了国家肉鸡产业技术体系,挖掘筛选出与肉鸡品种特色性状相关的一批候选基因和分子标记,研发出我国肉鸡基因组选择专用芯片“京芯一号”等一批代表性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编制发布新一轮肉鸡遗传改良计划,继续组织实施肉鸡良种联合攻关,进一步强化优质肉鸡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加快推进肉鸡种业发展,培育出肉品质优良、环境适应性强、养殖效益高的肉鸡新品种。 

  三、关于规范屠宰配送流程,鼓励家禽产品冰鲜上市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家禽屠宰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北京、河北、吉林、陕西等10个省份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管理。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鼓励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养殖、屠宰和流通销售网络,不断提升家禽屠宰加工和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完善鸡肉产品冰鲜流通和配送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家禽屠宰加工发展实际,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工作。抓紧编制印发《“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将肉类低温处理储运设施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提升鸡肉的仓储保鲜物流冷链设施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家禽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3245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