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廖明同志。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廖明同志。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一、 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遵纪守法,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畜牧兽医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一年、大专院校毕业二年或中专毕业三年以上者;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三年或有关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无上述学历和技术职称,但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并做出较大贡献者;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二)团体会员: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与本会的学科(或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积极支持学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团体会员经本会秘书处审核,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个人会员可由本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定期报常务理事会审核。
(三)由学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四)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
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三)对发展我省畜牧业经济建设和学会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权利:
(一)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二)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性资料;
(三)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技术培训班等;
(五)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团体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积极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