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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官方兽医工作实务解析①:开具动物检疫证明后动物发病,官方兽医该承担责任吗?

官方兽医工作实务解析①:开具动物检疫证明后动物发病,官方兽医该承担责任吗?


 

问    答

XX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货主王某申报出售10头肉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甲实施检疫,官方兽医甲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实施检疫,该批肉牛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健康并按规定佩戴标识,官方兽医甲依法依规出具了动物检疫证明。该批次10头肉牛经过5天长途运输到达目的地后,有两头肉牛出现发热症状,后经实验室疫病检测判定为口蹄疫。请问,官方兽医甲需要对肉牛的发病承担责任吗?

答:官方兽医甲无需对肉牛的发病承担责任。

解    析

  判断官方兽医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理解好动物检疫事项,动物检疫是一项行政许可,动物检疫证明是官方兽医经依法审查准予货主从事屠宰、出售或者运输等活动的证件,临床健康检查是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之前依法审查的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动物检疫是屠宰、出售和运输动物的前提条件,动物检疫证明是出售或者运输动物的法律凭证,只要官方兽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检疫规程的规定实施了检疫,在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时符合检疫合格标准,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后因运输、应激、污染等其他原因导致动物不再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不应属于官方兽医的责任,因而,官方兽医甲无需对肉牛的发病承担责任。

  动物发生疫病原因:动物传染病在传播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传播两种。直接接触传播是在没有任何外界因素的参与下,传染源与健康动物直接接触如交配、舐咬等而发生传播的传播方式。间接接触传播必须在外界环境因素的参与下,病原体通过传播媒介使易感动物发生传染的传播方式,从传染源将病原体传播给易感动物的各种外界因素称为传播媒介。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疫病预防要求可知,影响动物发生疫病的主要因素包括环境卫生、饲料、饮水、昆虫媒介、消毒、运输车辆、人员、投入品、免疫以及应激等。

关联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 第二款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款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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