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5〕1097号
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湛江、清远、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要求,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4〕3号),经企业自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检查评定,广州孔旺记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屠宰企业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予公布。
附件: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名单(第六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名单(第六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