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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动物疫病 净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动物疫病 净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为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推广行之有效的净化模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养殖场科学规范开展净化场建设,我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宣传一批净化模式可复制、技术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聚焦通过实施净化取得显著成效的养殖场案例,重点征集近期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案例。案例遴选应注重代表性,分畜种(猪、牛、羊、禽、鹿)、分病种(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禽白血病、鸡白痢)、分净化类型(免疫、非免疫),选取能够体现不同技术路径与管理模式的典型案例。
  三、材料要求
  (一)案例材料须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逻辑清晰、文字流畅。主要内容应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启示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每个案例可附2—3张反映场区布局、净化技术路线、关键工作场景等情况的电子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照片格式应为JPG,单张照片大于3MB,确保清晰度。
  四、报送要求
  (一)组织审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案例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要对案例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材料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二)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实际情况,针对每个相关病种择优推荐1—2个典型案例。
  (三)报送时限。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案例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cadcfqfkzdc@163.com。
  五、成果运用
  我中心将审核筛选案例材料,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供各地学习借鉴。
  联 系 人:白 洁
  联系电话:010-59194022
  附件:典型案例材料撰写提纲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6年2月2日

附件:


电话:020-37288167 传真:020-3724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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