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弘扬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事迹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要求,我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典型事迹征集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通过征集活动,集中遴选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典型事迹,激励全国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立足工作岗位、服务奉献“三农”,以更高标准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有效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应重点推荐市县级以下(含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层兽医工作人员,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在日常工作中攻坚克难勇挑重担、爱岗敬业服务一线、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在动物疫病防控、灾后防疫、突发疫情处置、热情服务基层等方面表现优秀、实绩突出。
二、征集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典型事迹征集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典型事迹选报推荐工作;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典型事迹征集。各地推荐事迹应当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需报送材料包括典型事迹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媒体报道、群众感谢信等)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我中心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对典型事迹进行审核筛选,经报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后,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发布,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各地要按要求做好典型事迹推荐报送工作。每个省份可推荐典型事迹1-2个,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材料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cadcfkyjc@163.com)。
联系人:蔺东
联系电话:010-59194602。
附件:1.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典型事迹推荐表
2.事迹材料撰写建议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