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印发《宠物医疗器械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评估论证,由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深圳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申报的《宠物医疗器械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注重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付 杰 18028679193  吴 婧 15802021242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白石岗街21号6楼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印发《宠物医疗器械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