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廖明同志。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廖明同志。
为促进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积极肯定科技工作者为学会各项活动的积极付出和劳动价值,并规范学会在相关业务中邀请专家劳务费的支出。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细则》(2024年修订)等新概念制度,结合学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学会组织的各类评审活动(如科技项目咨询、立项、成果鉴定、奖项评选等)涉及的专家选聘、评审实施、监督管理等。
学会的科技大会、职业技能竞赛不适用于本制度。
二、聘用原则
(一)资格条件
(1)专业能力: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领域从业5年以上,熟悉行业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如科技项目评审需熟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违纪违法记录,近3年未因评审违规被处罚。
(3)履职能力:能正常参加评审活动。
(二)专家选取
(1)专家选取应具有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同单位不超过1人。
(2)数量要求:每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单数),其中外单位专家占比不低于60%(避免“圈内评审”)。
(3)回避情形:与评审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近3年);参与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编制、咨询服务;与评审对象存在股权关联、合作项目等。
三、劳务费标准
(一)会议评审
副高级职称:800元/半天;正高级职称:1300元/半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2300元/半天;上述费用均为税前。
超过6小时、跨市按1.5倍计算,跨市评审另加交通补贴(高铁/动车二等座实报实销,市内交通据实报销)。
(二)通讯评审
按项目数量计费,每个项目500-800元(根据材料篇幅调整),5个项目为基数,超1个加200元。
四、劳务费支付流程
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部门提交《专家报酬发放表》(附专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收款账号信息、签名等),经财务部门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报酬为税后金额的,学会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附则
(一)本制度经2026年1月11日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即日施行。
(二)国家或广东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