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及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2025 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宠物健康护理行业发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作为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决定开展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与范围

(一)认定依据

本次认定严格依据《宠物健康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含征求意见稿核心要求)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管理规定,遵循 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 原则,确保认定过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二)认定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从事或计划从事宠物健康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开展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7.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宠物健康护理员五级(初级工)报名条件

凡年满 16 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宠物健康护理员五级(初级工)认定: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计划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人员。

注:相关职业包括兽医、畜牧技术人员、宠物医疗技术人员、养老护理员等(具体范围详见《宠物健康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19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与线下核验相结合方式:

线上提交: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policyDirectBus“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栏目下方查询工种“宠物健康护理员”,按要求指引填写信息等待审核

线下核验:线上审核通过后,需在10月25日邮寄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地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兽医大楼六楼)。

报名咨询:王老师15943016693  吴老师15302231242

(三)申报材料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

学历证明扫描件(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相当文化程度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明细证明或工作证明 + 工作承诺书);

半年内拍摄的 2 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件50K-2M,命名格式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其他需补充的佐证材料。

所有电子材料需清晰可辨,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报名人员对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资格审核

学会将在报名截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及系统通知告知。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四、认定实施安排

(一)考核时间与地点

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时间2025118 8:30-18:00

地点: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动物科技学院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于考试前 10 天通过系统发放,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1.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

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机考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主要考核专业深化知识疾病防控知识技术管理知识法律法规与标准等。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重点考核高级护理操作疾病辅助护理宠物毛发修剪、综合情景处置

2.宠物健康护理员五级(初级工):

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机考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主要考核宠物基础知识、安全环保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重点考核宠物品种识别、健康状态判断、被毛梳理、基础护理、器具分类等技能。

两科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科目成绩保留 1 年,期间可参加 1 次不合格科目补考。

(三)考评与督导

考评人员从学会考评员库中随机抽取,考前须接受专项培训并明确评分标准。认定过程将配备内部质量督导员,同时接受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备查。

五、认定结果与证书发放

成绩公示:考核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学会官网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证书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将在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收费须知

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880元/人

宠物健康护理员五级(初级工):680元/人

七、联系方式与投诉渠道

联系人:老师15943016693  吴老师15302231242

联系电话:020-37288167

电子邮箱:gdxmsy@163.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天河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兽医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事项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场守则》,违纪舞弊者按规定处理;

本次认定计划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省实名制系统同步报备属地指导机构,具体事项可登录学会官网查询。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5929

附件:

关于开展宠物健康护理员三级(高级工)、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