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学会简介

  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任理事长是亓文宝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13号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2024年修订)第二十二条、《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原农业部令第52号)第十一条和《动物病原微生物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05号)的规定,从事下列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报农业农村部审批。

  (一)猪水疱病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尼帕病毒和裂谷热病毒等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病原微生物;
  (二)牛瘟病毒、丝状支原体丝状亚种、马传染性贫血病毒和鼻疽伯氏菌等我国已经宣布消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非洲猪瘟病毒。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6年4月21日